为切实做好全县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校园火灾尤其是伤人亡人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公安部和省、市、县政府统一部署和长兴县安委办《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安委办发[2014]52号)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整治校园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以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来提高校园火灾防控能力,以提高校园火灾防控能力来杜绝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同时进一步强化校园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预防和遏制校园火灾尤其是伤人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国、省“两会”和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无事故。
二、工作时间
2014年11月25日至2015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
1.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突出重点区域,对食堂烹饪间、食堂油烟管道、锅炉房、师生宿舍、教师办公室、实验室、报告厅、音控室、彩钢板芯材临时建筑等重点场所,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排摸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重点内容,对违规使用校园明火、大功率电器超负荷使用、电线线路老化、学生违规抽烟及玩火等行为要逐一检查,及时整治;突出重点对象,加强对食堂员工、锅炉房管理人员、住校生、专用教室管理员、电工等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灾防范水平。要坚持“安全事故,防范在先”原则,确保校园不出现火情、火险。
2.全力推进事故防范治理体系建设。要根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在继续深化社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基础上,扎实开展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全覆盖”校园消防安全领导体制、“全方位”的校园消防安全主题责任体系、“无盲区”的校园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校园消防安全责任追究体系、“群众性”的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和“零容忍”的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3.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教育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火灾事故防控,严防发生伤人亡人火灾和有影响的火灾,确保政治敏感期的绝对安全。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寒假期间,要做好火灾事故的防控,加强校园尤其是夜间巡查,严防因校园周边居民或企业、商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校园火灾事故。
4.全力推进校园火灾防控基础工作。各学校要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园区)于2014年11月底前,健全、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2014年底前,教育系统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所有火灾高危单位按照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2015年1月底前,参与运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网格排查常态化、隐患督改流程化。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119”消防月活动,围绕“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主题,面向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及所在社区居民,大力普及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消防常识,在节日放假前重点宣传提示火灾预防、逃生自救知识;要组织师生“上一次消防安全辅导课、发一份消防安全倡议书、布置一份查改家庭火灾隐患的作业”;要组织食堂、锅炉房、宿舍管理员、专用教室管理员等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灭火技能训练。
(三)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应急救援机制,及时修订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学校消防志愿者开展演练,切实提高学校火灾事故应急救治能力。
2.做好物资保障和执勤战备。针对冬春季节灾害特点,开展应急装备物资的储备。要开展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的排查整治,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完整好用。
3.加强消防安全通道管理。要确保学校各类建筑物楼梯、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要坚决禁止用卷帘门或铁栅栏对男女生宿舍进行隔离、在夜间用铁锁对宿舍大门进行上锁等人为造成消防通道不畅的不科学管理行为。要坚决杜绝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门窗设置影响逃生救援的广告牌、铁栅栏等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季节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用火、用电、用气明显增加。岁末年初节庆活动频繁,人流、物流密集,加之燃放烟花爆竹、火灾危险性剧增,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校园火灾事故。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吸取以往校园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学校要专题召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会议,进行层层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各科室、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要积极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消防、建设、城管、市场管理等部门,内抓隐患整治,外查消防隐患,不断优化学校消防安全内外部环境。
(三)落实工作责任。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张向前为组长,陈松清、张有兴、钱海杰、施煜、钦国强、赵运武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长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各学校要明确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把手”要亲自带队,检查督导,跟踪问效。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要及时问责处理;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学校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书面稿)请于11月30日前报县教育局安全教育科,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工作总结(电子稿)。